4.3.2文字综述
  • 发布人:xuanchuan1
  • 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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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有健全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可以有效调处纠纷。

我校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工作机制,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出台了《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等文件,配足配齐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定期组织安全宣讲会和各类安全宣传,各部门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配备一名兼职安全管理员,共同推进学校安全事故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形成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学校的安全事故极易引起民事纠纷,处置不妥,严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必须综合运用各类风险防范化解手段,我校充分研判工作实际,由党委保卫部牵头,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高校派出所、外冈派出所、学校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及调解委员会。发生各类事故后,由党委保卫部第一时间介入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收集相关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将情况汇总至安全事故调查及调解委员会进行综合研判及后续调解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升级,对可能造成社会舆情的事件进行快速妥善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当中。若在工作中发现规律性事件,由保卫部门及时发布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处置预警,降低事故再次发生几率,提高事故处置效率。我校也为每一位在校学生购买了校园意外险,同时鼓励学生自愿购买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风险,也尽可能的转移了学校责任风险。

同时我校也在不断探索以期构建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置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