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文字综述
  • 发布人:xuanchuan1
  • 时间: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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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建立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处理机制。

学校对本校各单位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学校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上海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上海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严格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系(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学校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由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学术委员会在院系部党政机关领导下工作,但在学术问题上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