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文字综述
  • 发布人:xuanchuan1
  • 时间:2022-09-23
  • 点击:492
  • 来源:

1.5.1法治工作考核作为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之一,有标准和办法。

实施《教职工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公信力。以考核促发展,引导教职工将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与学校发展目标有机结合。

推进分类评价。我校职工岗位分为三类,管理岗位、教师岗位、辅助及服务岗位。以岗位职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推进岗位分类考核;在完善岗位职责基础上,结合各院系部发展状况,形成院系部考核实施方案。

严格标准,按岗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履行情况等作为依据,考察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级调整、工资及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按管理岗位、教学岗位、辅助及服务岗位三大类人员分类考核,填写《工作绩效考核量表》。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师德失范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并按《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