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下半年征兵开始了!
日期:2021-05-11 09:19:26  发布人:wzb  浏览量:252

          (一年两征)

征兵通告

               上半年:3月份出兵

               下半年:9月份出兵

                 

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鼓励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需要,是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强军育人的重要举措。保卫祖国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做好在校大学生征集新兵工作,为部队选送高素质人才,是我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是一项光荣的使命。为贯彻落实全国征兵工作业务座谈会议精神,上海市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意见》,从2021年起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为做好我校征兵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上级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全面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

一:2021年度下半年征集对象

 

面向我校全体适龄学生,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18-22岁在校生

(二)身体条件

1.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条件兵另有要求

2.体重

男生:17.5≤BMI<30,其中:17.5≤男生身体条件兵BMI<27;

女生:17≤BMI<24。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标准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 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 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 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 8或矫正度数超过 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 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具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4.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体条件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

三:优待政策

1.专项落户

从本市应征(应招)入伍、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并按规定服满现役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上海户籍大学生,包括退役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退役复学后入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退役后或者毕业后被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与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劳务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者自主创业的,由其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渠道申报本市户籍,经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相关政策审定后,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2.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4.视作大学应届毕业生

在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视作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录用;可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申办就业报到手续。

5.服役优待金

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按照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优待金。

6.服役补助

对从普通高校毕业且无就业单位的人员中招收的专业士官,结合本市实际,在其规定的服役期间,由负责招收的区政府参照其入伍当年的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分年发放服役补助金,并由区政府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其服役补助金按照上述计算方法的2倍数额发放。

7. 一次性经济补助

现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递增10%。

四:征集流程

填写预征报名登记表格;

向各院系征兵工作分站站长咨询报名并填写预征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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